公告 - 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主 | 旨: | 重申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請各機關行文及網站公告,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請查照。 |
說明: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5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25917號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103年12月31日發資字第1031501471號函辦理(如附件)。 |
二、 | 近期發生單位網站公告資訊含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遮蔽造成個人資料外洩事件,請各機關行文及網站公告,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如另有特殊用途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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