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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1580號

主旨:修正「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設置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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