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資格
國小部:
- 6足歲至未滿12足歲
- 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童為優先(含自閉症並以重度為優先)
國中部:
- 國小畢業未滿18足歲
- 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童為優先(含自閉症並以重度為優先)
高職部:
- 年齡21足歲以下(國中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及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
- 入學前一年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特教學生確認個案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下列鑑定證明之一者:智能障礙(中度、重度、極重度)、自閉症(重度、極重度)、多重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