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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徽性平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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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事件處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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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校園性別事件受理單位:

    • 接案單位:生教組長 黃筱靜
      • 電話:229912分機401
      • E-mail: ching713@nttu.edu.tw

    • 申復單位:秘書 鄭復耀
      • 電話:229912分機105
      • E-mail: kenz@nttu.edu.tw

    • 申訴單位:訓育組長 江美慧
      • 電話:229912分機402
      • E-mail: meihuei417@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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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霸凌:藉語言、肢體等暴力行為,貶抑/威脅等攻擊別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性別認同的行為性騷擾又分成敵意環境性騷擾(做出不受歡迎並帶有性意味或歧視等的言詞或行為)與交換是性騷擾(利用性或性別相關的作為交換條件,以使自己或他人獲得、失去或滅損權益)

當你(或您的孩子)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

 

發生當下,應該立刻制止對方並大聲呼救、逃離現場,同時記下人事時地物

離開現場後,應盡快告訴信任的師長和家人(人事時地物),並盡快向學校提出(請洽講師、學務處4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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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遇到性別事件,會怎麼處理?
  • 註:以下為簡略版學校性別事件處理程序,實際程序仍以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為準。
  1. 得知事件發生,"24小時內" 進行法定通報(校安、社政)
    • 家長接獲學校通知疑似發生性別事件,得提請學校調查。

    • 註:請靜待調查,避免再追問當事人事件經過、責罵,甚或接觸其他當事人等,避免造成當事人記憶混淆。

  2. "20日內",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開會決議是否受理。
  3. "最遲4個月" 學校調查小組完成調查,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調查過程保密)。
    • 家長得在調查過程中,列席陪同學生。
    • 註:若調查過程中,調查委員諮詢家長意見,家長得提出意見。
  4. 學校性平會議議決是否通過;通過,陳報所屬主管機關。
  5. 主管機關通過後,學校將報告通知家長並留存;依報告,執行後續教育、輔導等。
    • 家長若不滿報告,接獲報告 "20日" 內可提出申復。
  6. 申訴、申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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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對性別事件報告書內容有所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