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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宣導業務

機車出廠滿5年 (含壞掉、未騎用),每年應於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定期檢驗,超過期限未定檢將直接罰款500元,超過定檢期限滿6個月後,經通知仍未定檢罰款3,000元,再通知仍未定檢者得註銷牌照,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提醒您。

為實踐2050淨零碳排目標,將於114年1月1日起停止寄發機車排氣定檢通知明信片,改以E化簡訊通知方式,請盡速加入簡訊通知服務,避免錯過定檢通知資訊,可上網(https://taitung.aetcmoto.com.tw/)申請免費簡訊通知,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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