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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2月15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10827A號書函轉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3年1月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訂定旨揭實施計畫,重點如下:
(一) 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 補助原則:軍公教警人員報名客委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三) 申請期限:由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報名資料,分2梯次於113年9月底及114年1月底前函送客委會申請,以利分別於113年及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於完成申請案件審查後,彙整核算補助經費總額函送客委會,經該會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各機關(構)轉匯各所屬軍公教警人員。。
三、 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之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並由該校彙整後逕函送客委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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