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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第5條,行政院已於113年10月1日以院臺文字第113101918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10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01071號函及行政院113年10月1日以院臺文字第1131019186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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