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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修正說明

說明:
一、 依內政部113年10月17日台內戶字第11302440434號函暨教育部113年10月21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107063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文業發布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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