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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號

主旨: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本部等相關機關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加強宣導辦理。
說明:依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請依該函說明二之(一)確實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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