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臺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400569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相關表件(共 7 個附件)
主旨:檢送「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應於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自 行上網填報資料(https://tas.kh.edu.tw/),學校請於114年4月 30日前受理所屬教師縣外介聘申請,並進行初審。
三、縣外介聘資格暨積分審查:
(一)時間:114年5月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卑南國小。
(三)請申請人依下列時間分區前往:
1、上午9時至12時為臺東區及關山區學校。
2、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為離島地區、大武區及成功區學 校。
(四)申請人審查當日應備妥下列文件:
1、縣外介聘申請表(請以A3雙面規格列印)。
2、相關證明文件(詳如臺東縣114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繳驗資料檢核表)。
四、為維護申請人權益,請轉知所屬親自辦理積分審查,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含各校人事人員)辦理。
五、相關表件登載於本府教育處資訊入口網站/教師專區/教師介 聘專區/114學年介聘專區/國中小縣外介聘頁面(http://www.boe.ttct.edu.tw/),倘有需求可逕行下載使用。
六、貴屬前往辦理積分審查人員,請依路程遠近核予公假半日或 1日(課務自理)。
七、請提醒教師慎選志願,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或放棄介聘者,並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400569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相關表件(共 7 個附件)
主旨:檢送「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應於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自 行上網填報資料(https://tas.kh.edu.tw/),學校請於114年4月 30日前受理所屬教師縣外介聘申請,並進行初審。
三、縣外介聘資格暨積分審查:
(一)時間:114年5月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卑南國小。
(三)請申請人依下列時間分區前往:
1、上午9時至12時為臺東區及關山區學校。
2、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為離島地區、大武區及成功區學 校。
(四)申請人審查當日應備妥下列文件:
1、縣外介聘申請表(請以A3雙面規格列印)。
2、相關證明文件(詳如臺東縣114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繳驗資料檢核表)。
四、為維護申請人權益,請轉知所屬親自辦理積分審查,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含各校人事人員)辦理。
五、相關表件登載於本府教育處資訊入口網站/教師專區/教師介 聘專區/114學年介聘專區/國中小縣外介聘頁面(http://www.boe.ttct.edu.tw/),倘有需求可逕行下載使用。
六、貴屬前往辦理積分審查人員,請依路程遠近核予公假半日或 1日(課務自理)。
七、請提醒教師慎選志願,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或放棄介聘者,並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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