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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來函有關中小學開放校園運動器材外借一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  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承 辦 人:羅筑君

聯絡電話:(07)7631930

受 文 者: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字第1140000057號

速  別:普通件

主旨:有關貴部長於114年7月9日各縣市教育局處長會議中宣布「盤點全台3800所中小學可以開放的器材,例如籃球、排球等,配合校園開放政策,讓學生在各節下課,或是民眾 在放學後及假日期間,到學校運動時,隨時有器材可借。」乙案影響學校及學生權益甚鉅,本會表達強烈反對,詳如說明。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現階段全國國中小時時刻刻面臨各種家長的濫訴、學校找不到代理教師的困境、兼職行政教師大逃亡、貴部卻沒有針對這些校園內重大議題提出解決方案?!全國中小學普遍面臨行政與教師人力吃緊的困境,假日與放學後根本無人力負責器材管理或安全巡查;而教師早已疲於奔命,難道還要兼任「運動器材保全」? 借用要有人管理、使用的耗損需要隨時補充,如果不給人又不給錢,要怎樣無中生有?畢竟學校的本位是教學,不能因為這樣犧牲學生上體育課的權利!如果按照運動中心借用器材的模式,必須要壓證件、不然就是押金。但是誰來做這件事?教師不是全能義工,包山包海,誰有辦法上班八小時後 還留要在學校管理場地?!

二、貴部並未說明相關配套,運動器材、球具等本就是高耗材,開放後損壞率勢必提高,放學後、假日後,如球具遺失、器材損壞,卻造成學生上體育課無法使用,就是本末倒置的政策;另外,許多學校很無奈的表示,假日民眾到校園運動打球,週一整個操場都是垃圾、校園器材遭破壞, 學生上體育課易發生危險,學校也面臨清潔廁所、水電、維修等問題,這些基本支出貴部也隻字未提!若無相關配套補助,校方只得自行吸收,形同「自掏腰包配合中央政策」、「教育部省錢辦教育」,無異是壓榨第一線教育人員。

三、貴部並未考慮校園安全,校園理應是學生安全堡壘,如今在沒有嚴格出入規範與保險責任說明的情況下,隨意開放社區使用,萬一發生意外、學生遭遇陌生人騷擾,責任歸屬誰來扛?尤其偏鄉或規模小的學校,人力不足根本不可能有專責管理員,若出現糾紛或意外事件,恐造成管理困難與聲譽風險。

四、本會呼籲貴部,先解決國中小學校的人力短缺、 資源不足、經費不到位、校園濫訴等各種問題,做好相關配套,再談校園開放!別只喊理想,忘了現實中的困境,教育部若真心想促進全民運動,請先問問學校能否承擔,而非一紙公文丟下,就要基層配合。

正本:教育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各立法委員

副本:各級學校、各縣市政府、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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