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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114年1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117191號令修正公布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140127635號

主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114年1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11719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日部法二字第11459033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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