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臺東大學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115學年度就讀意願調查表

國立臺東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東大人字第1140018097號
主旨:檢送本校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115學年度就讀意願調查表 」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3037B號函辦理。
二、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14條第2項及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13條規定,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應優先招收員工子女、孫子女;倘招收後尚有餘額,應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及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三、幼兒(員工子女、孫子女)定義說明如下:
(一)委託單位(即本校)之編制內人員、聘(僱)用人員、駐點人員(派駐該設置單位辦公之人員)、商借人員、約用人員等5類人員子女、孫子女;但不含退休員工、離職員工、志工及園區內廠商之子女、孫子女。
(二)與委託單位簽訂聯合托育教保服務契約之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即貴屬)之員工子女、孫子女。
(三)該非營利幼兒園或該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在職教職員工子女。
(四)國立學校辦理者,其員工子女亦包含當學年度在校學生之子女。
四、請協助調查貴屬教職員工子女、孫子女115學年度新生就讀意願(現已就讀者免回復),由貴單位統一彙整後,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依式填妥並以電子郵件傳復人事室承辦人電子信箱憑辦,逾期不受理。

**同仁之子女、孫子女115學年度如有意願就讀國立臺東大學非營利幼兒園者,請於115年1月9日下班前將意願調查表填寫後,送至本室,以利報送臺東大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