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計畫

臺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50069469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計畫1份,請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週知,並鼓勵所屬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150031237號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3月20日師大社教字第1151007504號函及教育部115年1月6日修正公告「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精進課程規劃與教學,以提升樂齡學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參加對象以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督導之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樂齡學習中心講師為優先,其報名資格條件如下:
(一)已取得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者滿1年以上,且具備樂齡教學滿10小時經驗之樂齡講師。
(二)現任樂齡學習中心講師,且於114年持續在樂齡學習中心開課之講師。
(三)由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者。
三、旨揭培訓自115年4月10日起受理報名至4月24日止(限額100名),請轉知符合資格之講師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j6q3qq。相關報名資訊詳見「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及附件。
四、自115年起「核心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改發電子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黃助理,聯絡電話:(02)7749-3807。
**有興趣者自假參加**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