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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

轉知 教育部   函

主旨: 「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2641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蔡視察,電話:(04)37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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