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01098號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修正條文各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01098號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修正條文各1份。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