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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02564號


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1月7日臺教人(五)字第1140139209號書函轉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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