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計畫
臺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50054795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計畫一份,請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週知,並鼓勵所屬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2日教社(二)字第1150024681號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5年3月6日高師大成教字第1151001953號函及教育本部115年1月6日修正公告「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精進課程規劃與教學,以提升樂齡學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參加對象以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督導之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樂齡學習中心講師為優先,其報名資格條件如下:
(一)取得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者滿1年以上,且於取得一般講師資格後於教育部所屬終身學習機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單位開課累積滿10小時之樂齡講師。
(二)現任樂齡學習中心講師,且於114年持續在樂齡學習中心開課。
(三)由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
三、旨揭培訓自115年5月20日起受理報名至6月10日止(限額100名),請轉知符合資格之講師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4FG51TzDNyDNCM1Z7。相關報名資訊詳見「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及附件。
四、自115年起「核心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改發電子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中心張先生,電話:(07)717-2930#2053。
**有興趣者自假參加。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150054795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計畫一份,請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週知,並鼓勵所屬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2日教社(二)字第1150024681號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5年3月6日高師大成教字第1151001953號函及教育本部115年1月6日修正公告「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精進課程規劃與教學,以提升樂齡學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參加對象以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督導之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樂齡學習中心講師為優先,其報名資格條件如下:
(一)取得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者滿1年以上,且於取得一般講師資格後於教育部所屬終身學習機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單位開課累積滿10小時之樂齡講師。
(二)現任樂齡學習中心講師,且於114年持續在樂齡學習中心開課。
(三)由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
三、旨揭培訓自115年5月20日起受理報名至6月10日止(限額100名),請轉知符合資格之講師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4FG51TzDNyDNCM1Z7。相關報名資訊詳見「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及附件。
四、自115年起「核心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改發電子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中心張先生,電話:(07)717-2930#2053。
**有興趣者自假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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