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作業及相關表件
臺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50065519號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相關表件各1份 ,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工作時程表辦理。
二、申請介聘程序:
(一)教師填報個人資料:115年5月11日上午8時至115年5月18日下午5時止,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逾時系統關閉。
(二)積分審查(含超額):
1、時間:115年5月2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寶桑國小活動中心。
3、申請人請依下列時間分區前往:
(1)上午9時至12時為臺東區及關山區學校。
(2)下午1時30分至4時為離島地區、大武地區及成功區學校。
4、申請人審查當日應備妥相關文件。
(三)教師進行志願選填:115年6月12日上午8時至115年6月18日下午5時止,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逾時系統關閉。
三、貴屬前往辦理積分審查人員,請依路程遠近核予公假半日或 1日(課務自理)。
四、介聘系統需由資訊入口網登錄(http://portal.boe.ttct.edu.tw), 請人事協助確認教師皆有帳號,並檢核教師是否以電腦系統 提出介聘申請。
五、有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請學校於115年5月14日前提報超額 教師名冊,並請依說明二辦理積分審查;本府預定於115年6 月4日辦理超額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資訊另函通知。
六、請提醒教師慎選志願,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或放棄介聘者,並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教師前往辦理積分審查,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50065519號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相關表件各1份 ,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工作時程表辦理。
二、申請介聘程序:
(一)教師填報個人資料:115年5月11日上午8時至115年5月18日下午5時止,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逾時系統關閉。
(二)積分審查(含超額):
1、時間:115年5月2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寶桑國小活動中心。
3、申請人請依下列時間分區前往:
(1)上午9時至12時為臺東區及關山區學校。
(2)下午1時30分至4時為離島地區、大武地區及成功區學校。
4、申請人審查當日應備妥相關文件。
(三)教師進行志願選填:115年6月12日上午8時至115年6月18日下午5時止,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逾時系統關閉。
三、貴屬前往辦理積分審查人員,請依路程遠近核予公假半日或 1日(課務自理)。
四、介聘系統需由資訊入口網登錄(http://portal.boe.ttct.edu.tw), 請人事協助確認教師皆有帳號,並檢核教師是否以電腦系統 提出介聘申請。
五、有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請學校於115年5月14日前提報超額 教師名冊,並請依說明二辦理積分審查;本府預定於115年6 月4日辦理超額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資訊另函通知。
六、請提醒教師慎選志願,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或放棄介聘者,並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教師前往辦理積分審查,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1.臺東縣115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繳驗資料檢核表.docx
2.修正對照表.docx
3.臺東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作業原則.docx
4.臺東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docx
5.臺東縣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處理原則.pdf
6.115學年度臺東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作業工作時程表.doc
7.國民小學(含幼兒園)教師研習時數審查一覽表.docx
8.委託書.docx
9.委託書(超額介聘).docx
10.112-114學年度原住民重點學校一覽表.pdf
11.學校類型.xls
12.臺東縣國民中小學學校類型修正表981027.xls
13.臺東縣國民中小學學校類型修正表1000114.xls
14.臺東縣107至109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學校類型名冊(核定版).pdf
15.110至112學年度臺東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核定版).pdf
16.113至115學年度臺東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核定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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