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8264號
主旨: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4月20日臺教人(五)字第1150038684號書函辦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8264號
主旨: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4月20日臺教人(五)字第1150038684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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