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年5月1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8618號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4月17日公護字第1159060063號函及教育部115年4月21日臺教人(五)字第1150040759號書函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