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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簡章及申請表

臺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50092129號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臺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東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參加本縣蘭嶼高級中學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報名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5年5月15日(星期五)9時至17時。
(二)地點: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四、遴選程序與重要日程:
(一)第1階段(資料審查): 由本府辦理積分審查,擇積分最高前3名,交遴委會辦理第2階段遴選。錄取名單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
(二)第2階段(遴委會面談): 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本府五期辦公大樓B202會議室舉行(時間、地點若有變更,以本府教育處公告為準)。
(三)遴選結果公告:115年6月1日於本府教育處網頁公告新任校長名單。
五、相關簡章及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boe.ttct.edu.tw)公告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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