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41901號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5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43132號書函轉行政院115年4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3號函辦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41901號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5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4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43132號書函轉行政院115年4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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