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草案)修訂辦理。
二、 本案競賽辦理期程如下:
(一) 國小分區賽(國語文五項競賽):115年5月6日(三)下午假各分區承辦學校辦理。
(二) 縣賽:115年9月12日(六)假承辦學校辦理。
1、 國語文項目:東海國小。
2、 本土語項目:仁愛國小。
(三) 集訓說明會:暫定115年9月23日(三)假豐榮國小第一會議室辦理。
(四) 縣賽報名期間: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18日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 因應全國賽賽制,旨案實施計畫修訂內容如下:
(一) 新增作文競賽項目:
1、 臺灣台語:僅限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2、 臺灣客語:僅限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二) 調整組別名稱: 原「社會組」修訂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四、 學生組及教師組由所屬學校統一採系統報名,縣賽網址https://play.xsv.tw/ttlc/。
五、 系統密碼已重設為 123456,請使用該密碼登入後儘速完成修改。本校帳號採「一校一帳號」原則,請各校協調並指定一名報名人員負責使用。
六、 所屬單位或服務單位「非學校」之社會組競賽員請自行填寫縣賽報名表-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將紙本連同「證明文件」(截至115年8月31日前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本縣服務機關證明)於時限內寄達承辦學校,由承辦學校統一建檔。
七、 承辦學校資訊如下:
(一) 國語文競賽:東海國小教務處收件(臺東市長沙街329號)
(二) 本土語競賽:仁愛國小教務處收件(臺東市四維路一段400號)。
八、 依據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12條:凡曾獲得本競賽決賽該語言該組該項第一名或於競賽年度近五年內二度獲得第二名至第六名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自一百零八年起曾獲特優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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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參加者教師社會組可公假登記,課務須自理不支差旅費。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草案)修訂辦理。
二、 本案競賽辦理期程如下:
(一) 國小分區賽(國語文五項競賽):115年5月6日(三)下午假各分區承辦學校辦理。
(二) 縣賽:115年9月12日(六)假承辦學校辦理。
1、 國語文項目:東海國小。
2、 本土語項目:仁愛國小。
(三) 集訓說明會:暫定115年9月23日(三)假豐榮國小第一會議室辦理。
(四) 縣賽報名期間: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18日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 因應全國賽賽制,旨案實施計畫修訂內容如下:
(一) 新增作文競賽項目:
1、 臺灣台語:僅限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2、 臺灣客語:僅限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二) 調整組別名稱: 原「社會組」修訂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
四、 學生組及教師組由所屬學校統一採系統報名,縣賽網址https://play.xsv.tw/ttlc/。
五、 系統密碼已重設為 123456,請使用該密碼登入後儘速完成修改。本校帳號採「一校一帳號」原則,請各校協調並指定一名報名人員負責使用。
六、 所屬單位或服務單位「非學校」之社會組競賽員請自行填寫縣賽報名表-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將紙本連同「證明文件」(截至115年8月31日前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本縣服務機關證明)於時限內寄達承辦學校,由承辦學校統一建檔。
七、 承辦學校資訊如下:
(一) 國語文競賽:東海國小教務處收件(臺東市長沙街329號)
(二) 本土語競賽:仁愛國小教務處收件(臺東市四維路一段400號)。
八、 依據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12條:凡曾獲得本競賽決賽該語言該組該項第一名或於競賽年度近五年內二度獲得第二名至第六名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自一百零八年起曾獲特優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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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參加者教師社會組可公假登記,課務須自理不支差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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