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4項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解釋令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55766號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4項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6月11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1554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55766號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4項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6月11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1554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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